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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送孩上课后开宾馆穿情趣内衣出轨被抓现行

时间:2024-01-03 14:37

  妻子送孩上课后开宾馆穿情趣内衣出轨被抓现行最终丈夫被判刑你是忍气吞声默默回家准备好户口本选择离婚,还是冲上前去对陌生男子一顿毒打呢?

  堂堂七尺男儿,如何能忍受戴一顶“绿帽子”?很多人说,这样的事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山东淄博的男子路某某也是这样想的,却事与愿违。

  张某在送孩子上辅导班之前竟然精心打扮自己。如果说张某一直是一个精于打扮的人,陆某某可能不会怀疑。但是,张某在以前送孩子去辅导班当天绝对不是如此打扮。

  其实,路某某在这之前已经对妻子张某产生了怀疑,这次只是抓住了“蛛丝马迹”而已。

  如果你是路某某,你会怎么办?大家异口同声地说:悄悄跟着她!路某某就是这样做的。

  一路尾随,路某某有重大发现:张某送完孩子到辅导机构以后,她径直走进同楼层的酒店开了一间房!

  路某某此时肯定屏住了呼吸,但是他还是选择相信张某:也许是她困了累了,开一个房间休息罢了!

  大白天的,选择到宾馆开房休息,各位网友:大家觉的可能吗?这也太反常了,正所谓:反常必有妖!

  门关了,路某某靠近一听,里面有一个男人的声音,还出现了一些此起彼伏难听的声音。路某某慌了,他敲了几次门,里面似乎有所警觉,顿时安静了下来。

  路某某怎么办呢?他现在就想立马打开这个房间,他又开始了一个惯常的操作:保洁阿姨你好,我忘带房卡了!

  保洁阿姨选择了相信,帮忙打开了房门。路某某赶紧冲了进去,一看那情那景,真是终身难忘:张某和一个男人没穿衣服躺在床上,同时张某还穿着情趣内衣。

  怎么办?路某某“兵分两路”:他一方面打了男子一拳,男子自知自己犯了错,蹲下抱头;同时,他踢了张某一脚,质问“你送孩子上辅导班送的好,孩子在楼上学习,你在楼下搞龌龊的事!”

  路某某几个神操作,我们逐个分析。他首先拍下了两人的裸体视频,这是两人“搞破鞋”的关键证据。而后,他威胁了该男子,具体怎么威胁的呢?根据路某某所言,他说:你博山的跑到我这里搞这种事,信不信我活埋了你!路某某索赔6万元,最后的结果是男子只支付了25200元。

  此事之后,路某某的结局很悲惨。这婚姻还能继续吗?破镜不能重圆,路某某选择了起诉离婚。夫妻两人因孩子抚养权争论不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但是就在此时,该男子到公安机关报案:我被路某某敲诈勒索了!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路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的方式,向他人索要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路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5000元。路某某不服提出了上诉。

  网友“紫秋枫韵”认为:通奸的男女要判刑,要不然这种不道德的行为一直存在。

  笔者认为,张某和该男子婚内出轨,该行为是违反《民法典》夫妻忠实义务的。本案的关键问题是“男子主动交付金钱还是路某某以暴力胁迫的方式索要金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尽管该男子的行为违反《民法典》,但是其并没有法律上的赔偿路某某的义务;而张某则不同,路某某已经与张某提出离婚,张某婚内出轨,应当承担“离婚损害赔偿”。

  既然该男子没有法定的赔偿义务,路某某就失去了索要钱财的法律基础。如果该男子认为自己的行为不道德,他主动提出:哥们,我赔偿你2.5万元!在这种情况下,路某某同意收下了钱,他的行为显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但是,本案有很大的不同,路某某不但拍照片,还打人,同时威胁他人索要钱财,这一切导致案件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我强烈谴责像张某和该男子这样不齿的行为,但是也不支持“以暴制恶”。无论如何,该男子对本案的发生具有重大过错,对路某某的惩罚不宜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