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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建立“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机制助百余名

时间:2023-12-20 08:17

  武汉建立“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机制助百余名“迷路人”回家“是检察机关给了我这次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机会。”12月19日,在武汉某社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尹某向记者表示,一定吸取教训,今后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尹某是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检察院适用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试点工作的第一批人选。

  今年10月,尹某因涉嫌犯罪,由公安机关移送汉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承办检察官全永安认为尹某犯罪情节轻微,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为促进犯罪嫌疑人进一步悔罪自新、自觉守法,在征求尹某意见且尹某签署同意书后,该院作出让其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的决定。

  截至目前,尹某已完成42小时的社区卫生打扫服务,并通过了公开听证会对其服务行为的评价考核,最终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推动诉源治理,武汉市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积极开展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试点工作,健全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协同构建轻微刑事犯罪治理大格局。

  针对如何提高社区参与度,实现对社会公益服务的精准管控和科学考评的问题,武汉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徐孟李介绍,今年9月,该院出台了《利用数字化手段开展“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并指导青山区检察院建立“数字+社会公益服务”机制,以武汉本地应用较为广泛的社会治理类微信小程序“武汉微邻里”为平台,研发二级应用系统“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实现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和轻罪治理。

  据悉,该平台面向检察机关、街道社区及拟不起诉人员设置了3个端口,从“武汉微邻里”微信小程序主页面进入后,不同主体可以分别进行人员报道、任务发布、任务认领、服务监督、评价审核等流程操作。

  检察机关通过犯罪嫌疑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表现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和认罪悔过态度进行进一步的综合考察;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列席拟不起诉听证会,对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在社会公益服务期间的表现发表意见,为检察机关依法准确作出处理决定提供重要参考,实现了检察办案与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的新突破。

  经过近3个月试运行和不断更新完善,青山区检察院已会同辖区钢花村街道,全面摸排了12个社区的社会公益服务岗位需求,并细化分类为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秩序引导、社区治安巡逻等服务岗位。在具体办案中,兼顾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的特长优势,个性化匹配社会公益服务岗位。

  武汉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机制获得了社区的广泛好评,促使犯罪嫌疑人真心认罪悔过,用实际行动修补社会关系,帮助“迷路人”回家。

  据悉,今年9月以来,武汉市检察院在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武汉经开区等区检察院开展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首轮试点,同时制定了《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相关事项告知书》等配套文书。截至12月6日,已有178名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通过社区考察、程序审核、公开听证等环节,检察机关对其中完成志愿服务的148名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